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四证”。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研制生产,首先需要拿到军方、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我们称其为“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包括
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简称:保密认证;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军工四证”由不同部门负责审查、认证
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负责;
2、“保密资质认证”由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负责;
3、“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同时需要征求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意见。
军品生产并非总要拿齐“四证”,视企业军品任务类型而定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军品任务的差异将“军品承制单位资格”分为“三类”,各类企业的军工资质认证流程各异。
“一类”企业承担武器装备总体、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等任务,认证过程最复杂,需要获得全部“军工四证”;
“二类”企业生产技术简单的军品,在一定条件下,可只与采购方签署保密协议,不需要申领保密资质;
“三类”企业生产“军选民用产品”,除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外,不需要其他认证。
本次为大家介绍: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2、《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
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具备的条件
1、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2、具有法人资格;
3、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审查认证机构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委员会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军代表推荐意见书;
3、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产品实现流程图;
7、主要设备一览表;
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9、其它有关材料。
特别说明
1、根据各认证机构要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材料略有不同。
2、注:《申请书》需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并盖章确认,同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如该申请组织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对地方企业申请时,需有相关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其内容包括:企业人员、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的关系(用在什么地方);说明申请认证产品与推荐单位的关系。
军工四证系列介绍--“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16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