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187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国家高新认证申报
PS:因国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所提供的资料相同,只是高企认证要求高于高企培育,因此,以高企认证标准为准,同时申报高企认证和高企培育。
一、高企申报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数量要求为:(1)一个发明专利 或者(2)6个实用新型
3、企业科技和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5、企业研发费用占比:销售收入<5000万元,≧5%;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 ≧ 4%;销售收入>20,000万元, ≧ 3%。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全部 ≧60%
6、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八大领域。
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95万,镇区5~20万,奖励共100万~110万。
2、 企业应纳所得税减少40%。
3、 加计扣除:研发费可按150%进行税前扣除。
4、 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增强企业软实力。
二、高企申报材料的内容
国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主要包括的四大块内容及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8~10项) ≤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专项审计报告) ≤30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成长性指标(近3年普审) ≤20
三、高企申报的步骤
1、专利申报
2、现场辅导
3、整理完成资料
4、提交材料
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议
1、11月申请与开票数据相关联的实用新型专利。(高培按专利证书时间计算,下证书时间一般为6~8个月,扣除春节1个月时间,离申报时间7个月,时间紧迫。)
2、为保证通过率,与企业情况结合撰写的申报材料,需提前交由科技局的负责人预审,预留修改补正时间。
3、每年7月为高企培育的报名时间,3月开始进入高企培育撰写资料的高峰期,项目数量多,工作量大。
(一)、专利申请(申请6-8个)
1、合同(加盖公章、有权人签章,填写基本信息)
2、委托明细
3、专利代理委托书
4、发明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只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技术交底书